原标题:深圳自学考试课程学分注意事项
深圳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注意事项是进一步规范我省自学考试免试课程的办理。现将就我省自学考试免试课程各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审核项目公告如下:
一、各类证书。考生凭原证书办理免试课程时,应当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证书查询系统。
1.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2.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NIT)(nit证书在线报名)
二、各类毕业证书。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集中考试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证书报告)原件及学籍表复印件(深圳自考毕业生除外)办理免试课程时,应当场通过审核。
1.研究生书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书
4.技工毕业证书
5.学术认证报告
3.考生凭本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申请英语课程免试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发证学校四、六级证书考试管理部门的公章。省级考试机构集中考试必须通过深圳《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管理平台进行验证。那些考试不及格的人不能申请免试
四、其他国家资格证书全国联网
五、所有原件经核实无误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由单位经理领取材料的复印件,并在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初审不合格,材料不予办理集中审核。
六、收取免考材料时间:名考生将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前由送县(市、区)招考办行政部门或学校自考审查其免试材料。具体时间由招考办(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自考行政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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