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调整自学考试一些专业名称和代码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2018〕1号)精神,为规范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深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详情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仅限于我省仍在考试的专业。调整后的专业名称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一致。新老专业名称和代码对比见《深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已经宣布考试暂停的专业将不再公布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之间的对应关系。
第二,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版本的高等教育基本职业标准自学考试。届时,我省将根据新版《基本职业标准》对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后,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将用于我省所有专业。
三、在过渡期内,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前,考生仍须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毕业;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激活后,按照原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候选人可以从新的和旧的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从2021年6月30日起申请毕业。以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只能以新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所有候选人都将以新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业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宣传专业调整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省高等教育专业调整自学考试的顺利实施。
附件:深圳高等教育新旧专业比较自学考试
省级教育考试学院
2019年5月5日
深圳明路教育连帅华
深圳明路教育连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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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调整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https://www.shenzhixun.com/szzk/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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