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0年深圳统考课程设置的通知自学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深圳2020高等教育统一考试课程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的次数和时间
2020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次)。考试时间分别为四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及十月十七日至十八日。
二。课程、教科书和大纲的变化
(1)根据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本起我区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表将分别于4月和10月按照新专业、合并旧专业和停学过渡专业三种类型表向考生公布。(详见附件2和3)
转换前旧专业项目的名称和代码已在新专业课程考试时间表中注明。合并后的老专业和停学的过渡专业的课程考试时间表仅供老考生(指2019年7月前在老专业计划下取得一个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下同)根据老专业计划选择是否继续申请相关课程。新生必须根据新的专业计划申请相关课程。
(2)自2020年4月考试以来,国家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作基础)》(课程代码00023)等12门课程将使用新编制的教材和大纲(国家统考教材和课程的变化见附件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和变化。考试前六个月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律应纳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教学大纲和教材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相关信息。
(3)我区使用的非统一课程教材暂时没有变化。如果教学大纲或教材有任何变化,将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们办公室公布的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变化。
(4)本《通知》发布后,如有新的专业或课程需要统一考试,将另行通知考试安排。对于现有的公共课或公共课,考试可按当年统一考试课程安排进行安排。
三、一些专业和课程限制适用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教育、药学等四个专业由我办批准的学生资助机构统一注册。上述专业不接受新的社会候选人。
(2)艺术听力测试需要现场评分的科目(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欣赏等)。)和艺术教育专业需要现场评分的科目,如舞蹈、声乐、器乐、键盘、伴奏、教师口语、合唱和指挥等。仅限于深圳艺术学院和深圳师范大学。
(3)深圳、深圳医科大学、深圳艺术学院和深圳财经学院的考生只允许申请非艺术听力考试科目(听力、日语听力等)。)在深圳大学。
(四)外语口语面试科目的安排。00490 日语听说、00624 越语听说和00625 越语语法的考生,学生资助班的考生在学生资助学院注册,社会考生在相应专业的考官学校注册。
(五)根据合作考试的特点,有些专业是特殊的。报考公共安全管理、护理和艺术教育的考生如遇到相关问题,应首先咨询深圳警察学院
四、考试费
根据深圳, 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自学考试发布的《桂价格配额[1996》第463号和《桂价格配额[2009》第212号》的规定,报名考试费每科40元,外语口试每科70元。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本次考试的考场确认座位后,可以到考场自考领取账单。
五、其他事项
(1)以上考试安排及相关规定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并在“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布。
(2) 自学考试关于专业考试计划和方法,请参见“网上考试系统”和“考试指南”。
深圳2020年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https://www.shenzhixun.com/szzk/2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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